信息来源:征兵入伍 发布时间:2025-6-19 点击人次:433
为确保我区征兵工作公开透明,根据《关于大力纠治征兵“微腐败”问题的通知》(徐征【2020】3号)、《江苏省廉洁征兵工作细则》(苏纪【2021】78号)、《关于从严加强廉洁征兵坚决防止征兵行业领域发生事故案件的通知》(国征【2022】19号)等有关要求,区征兵办从人大代表、离退休干部、高校职工、退伍军人、热心群众中遴选了5名廉洁征兵监督员。廉洁征兵监督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履行群众监督职能,在征兵工作全过程中,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微腐败”问题。现将廉洁征兵“十不准”、廉洁征兵联络员、廉洁征兵监督员、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予以公示,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十)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泉山区廉洁征兵联络员
郑 阳 泉山区人武部政工科干事 15852362725
三、泉山区廉洁征兵监督员
苗文举:人大代表 13775883580
许正功:应征青年家长 13615107058
骆传宗:高校职工 15852397979
武连俊:退伍军人 13775980409
朱小雨:热心群众 13552022635
四、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信箱
点击查看》》2025江苏徐州市泉山区廉洁征兵公告
原标题:徐州市泉山区廉洁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zqs.gov.cn/xwzx/001006/20250618/a5774704-f3c9-4efd-b78b-ef2aa5406a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