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3月1日   点击人次: 4840   

2025届毕业生:

   为落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西安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于3月14日前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3月15-17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名单在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公示。

  (三)复审复核

   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四)资金拨付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发放

   各院校收到拨款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中国银行)

四、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五、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关怀的体现。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珍惜机会,积极申请,按时提交材料。

  (二)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各学院将不良记录记入档案。

  (三)“本人开户银行”和“本人银行账号”栏目,请务必填写申请者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各分(支)行及账号。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