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23日   点击人次: 7425   

2026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现就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西安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5月31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名单在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公示。

  (三)复审复核

   6月30日前,学校将已公示的文件报送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四)资金拨付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后,按照中省资金直达管理规定,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五)补贴发放

   各院校收到拨款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中国银行)

四、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五、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关怀的体现。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珍惜机会,积极申请,按时提交材料。

  (二)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各学院将不良记录记入档案。

  (三)“本人开户银行”和“本人银行账号”栏目,请务必填写申请者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各分(支)行及账号。

  (四)请于5月30日17:00点前完成线上申请。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