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签约“四不准”规定的提示

2025年5月6日   点击人次: 669   

2025届的同学们:

 

学校严格落实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规定。内容是:

1.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4.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凡有任何疑问、咨询或投诉,请联系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  话:029-85319873

邮  箱:xisujob@126.com

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1

联系人:杨老师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