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0日 点击人次: 7630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聘2020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名称及职责
科研助理岗位、数量见附件1。
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田野调查与数据采集、专家联络与学术活动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及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勤奋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有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参与学生科创活动和学生学科类竞赛活动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即日起至7月26日,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上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我校毕业生报学生处复核,通过人员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3.考试考查。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4.公示。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聘用人选办理后期相关手续。
四、管理与考核
1.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拟聘人员集中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学校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全额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
3.各单位负责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业务考核及离职等事务。各单位每月按时报送考勤结果,人事处审核后,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统一进行代发代缴。
4.科研助理聘用期间,不允许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考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及时通知聘用单位并在入学前办完离职手续。
5.科研助理聘用期间,各单位可解除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助理的聘用协议,科研助理也可以解除与所在单位之间的聘用协议。
五、其他事项
受聘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
科研处 人事处 学生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