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选聘应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0日   点击人次: 7630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聘2020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名称及职责

科研助理岗位、数量见附件1。

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田野调查与数据采集、专家联络与学术活动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及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勤奋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有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参与学生科创活动和学生学科类竞赛活动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即日起至7月26日,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上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我校毕业生报学生处复核,通过人员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3.考试考查。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4.公示。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聘用人选办理后期相关手续。

四、管理与考核

1.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拟聘人员集中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学校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全额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

3.各单位负责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业务考核及离职等事务。各单位每月按时报送考勤结果,人事处审核后,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统一进行代发代缴。

4.科研助理聘用期间,不允许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考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及时通知聘用单位并在入学前办完离职手续。

5.科研助理聘用期间,各单位可解除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助理的聘用协议,科研助理也可以解除与所在单位之间的聘用协议。

五、其他事项

受聘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

 

                        科研处  人事处  学生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