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4月10日   点击人次: 259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4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厅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交通运输厅3个直属单位共计划遴选52名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遴选职位详见《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4年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应是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8日);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符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4年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计划表》中的相关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8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8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8日)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8:30至4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模块。(网址:https://zk.ljxfw.gov.cn)
 
  考生在龙江先锋网按要求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同时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报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发送至gljrlc_2009@126.com,报考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的发送至hljhwzxrsc@163.com,报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发送至hljjtzfj@163.com。
 
  扫描文件均为PDF格式,务必清晰完整,压缩文件名为“报考职位代码+遴选单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后4位数”。
 
  1.《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4年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3.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审核
 
  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审核的,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职位。
 
  同一职位的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4年4月23日8:30至4月24日17:30,在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届时遴选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息方式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4年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
 
  未按时提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多考察1人。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通过考察和体检最终确定拟录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进行公布。
 
  由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遴选单位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由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科)室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监督与咨询
 
  (一)考生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624398。
 
  (三)省交通运输厅咨询电话:0451-82625261;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451-53641361;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451-51119061;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电话0451-87715638。
 
  (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7日